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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顺利通过"双认证"

发布日期:2019-01-27  17:38:28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衡水市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顺利通过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定和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并颁发了证书。这是全市首家获得“双认证”具备农产品、动物性产品、农田环境等定量检测能力的农产品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标志着我市农产品质量监测能力和水平有了质的提升。

2014-2017年,市农牧局承建了中央投资的地市级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投资10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67万元,市级配套333万元),主要用于实验室改造和仪器设备的配置提升。2017年9月项目如期完成并顺利通过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农牧局等部门的验收。

该实验室面积1200平米,拥有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红外光谱仪等大型仪器设备共计40余台(套),设有气质室、液质室、气相色谱室、液相色谱室、紫外光度室、原子吸收室、原子荧光室、红外光谱室、分析天平室、有机实验室、无机实验室、理化室、高温室、样品室、档案室、业务室等十多个工作室,检测项目可达660项,年检测能力可达7600批次、8.5万个项次。

2017年,启动综合质检中心“双认证”以来,市农牧局积极申请,经市政府领导同意以劳务派遣的形式聘用了9名检测人员,解决了人员不足的问题,同时着重检测人员的培训和检测技术能力提升,建立并逐步完善实验室质量运行体系。按照省厅对“双认证”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主要检测参数的开发和运行,现已达到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氨基甲酸酯、有机氯、拟除虫菊酯等类农药、重金属、硝酸盐残留量;农业用水、土壤环境中农药及重金属;动物性食品及饲料中的兽药、添加剂残留以及饲料中的养分和重金属残留等166项参数的定量检测

能力。

按照认定申报参数的要求和认证评审程序,省质监局、省农业厅分别派出两个专家组进行了现场考核评审,综合质检中心顺利通过了资质认定和机构考核专家组的评审,并获得了“双认证”,具备了可出具有法律效力检验报告的能力,将为促进我市高质量绿色农业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供更

优质、更科学、更高效的检验检测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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