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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2019年采暖季洁净型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11-08  14:19:55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促进大气环境治理持续改善、确保广大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切实做好2019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相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把做好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举措,作为惠及民生的民心工程,举全市之力持续加快推进。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取暖和做好保障工作,是推进清洁取暖的重要组成内容,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目标导向,压实工作责任。要坚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鼓励引导、政策支持,全面覆盖、应保尽保,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积极贡献。

2019年采暖季在未实施“双代”工程区域和已实施“双代”工程但气源不能保障的区域,实施洁净型煤托底, 洁净型煤取暖覆盖158081户,保供洁净型煤173323.2267吨。全市储备14020吨洁净型煤作为应急备用燃料。确保冬季清洁取暖所用的洁净型煤不冒烟、不污染环境,确保群众正常生活和取暖效果。

二、重点工作

(一)搞好动员部署。按照《衡水市2019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迅速动员部署,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明确推广范围,分解目标任务,建立确村确户台账,制定补贴政策,完善工作机制。(牵头市政府领导:王伟、王世昆、程蔚青、刘玉华;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二)落实保供煤源。2019年洁净型煤取暖全部推广使用符合国家《商品煤质量 民用型煤》(GB34170-2017)“型煤1号”强制标准的洁净型煤,确保环境改善和群众取暖、炊事需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乡村10月中旬前建立详实的洁净型煤及型配套炉具供需合账,市发展改革委要组织督导各县市区及型煤配送企业按照需求足额签订优质优价的保供合同。各县市区要确保在 10月31日前将所需型煤及原料全部落实到位,按省要求对台账登记的型煤需求户全覆盖配送,户数覆盖率达到100%;11月7日前进行扫尾排查,确保不落一户,不影响居民正常采暖;11月15日前配送完成型煤登记需求量的80%以上,应急型煤全部储备到位;11月底前配送完成台账登记需求量的100%;洁净型煤保供贯穿整个采暖季,确保及时供应。(牵头市政府领导:王伟、王世昆、程蔚青、刘玉华;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三)做好炉具衔接。在未实施“双代”工程区域和已实施“双代”工程但气源不能保障的区域,按照农户需求保障炉具供应。“气代煤”工程已完工但未能落实气源的区域,要精确掌握燃煤炉具情况,尽量使用原有燃煤炉具或就近调拨旧炉具,采暖季前要确保燃煤炉具安装到位,不影响居民燃煤采暖。各县市区根据缺口情况,需要洁净型煤专用炉具的,可从中标省统一采购入围的40家洁净型煤专用炉具企业及产品目录中安排采购。(牵头市政府领导:王伟、王世昆、刘玉华;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双代”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四)健全配送体系。对有洁净型煤需求的区域,要立足用好现有13家洁净型煤生产企业的配送网络,重点完善乡村配送设施,强化配送中心功能,各县市区9月底前完成乡镇配送站和行政村销售点建设,确保按时完成配送到户工作。要健全推广机制,逐户建档立卡建立确村确户需求台账,完善纸质、电子档案。配送企业要逐户确立洁净型煤供货台账,确保供得上、供得及时、服务到位。(市政府牵头领导:王伟、刘玉华;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五)严格散煤管控。落实市县乡村四级联防联控机制,实行堵防结合,实现有效监管。加强散煤源头防范,严格执行国家《商品煤质量 民用散煤》(GB34169-2017)“无烟1号”强制标准,严控劣质煤生产加工和区域外劣质煤流入,坚决取缔非法煤炭营销场所和网点,对散煤销售重点时段和区域强化监管。对各县市区划定的“禁煤区”、“禁燃区”,除原料煤和工业、发电等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燃煤外,严格禁止其他散煤流通和使用。对已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村农户,坚决防止散煤复燃,极端情况下需用燃煤取暖托底的,必须使用洁净型煤。要对洁净型煤质量实行常态化监管,强化动态监测和检查,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商品煤质量 民用型煤》(GB34170-2017)“型煤1号”强制标准的,要依法查处。严防不合格型煤流入市场。(牵头市政府领导:程蔚青;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六)加强成效分析。对使用洁净型煤促进大气环境改善的成效,加强跟踪监测分析,对散煤复燃加强管控和整治。(牵头市政府领导:王世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把洁净型煤取暖纳入推进清洁取暖工作体系,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强化政策支持,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和工作分工,认真尽职尽责,加强密切协作。市“双代”办负责纳入清洁取暖工作“总盘子”,统筹督导、追责问责。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分解下达目标任务,指导、协调和督导各市县组织落实煤源,完善配送体系,按照确村确户台账和登记交款清单,组织洁净型煤企业实施有序保供,确保配送到户。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洁净型煤推广工作,指导、督导各市县区建立确村确户需求台账,督促乡村两级配合型煤生产配送企业组织居民登记交款,及时与保供部门对接,提供登记交款清单,配合做好配送到户工作,确保全部使用洁净型煤,并跟踪掌握推广进度;与财政部门对接,做好补贴资金拨付和清算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确定补贴政策,筹集落实补贴资金。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查处散煤复燃和跟踪分析大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加强劣质煤流通管控和洁净型煤运输保障。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洁净型煤取暖工作负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推动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调度,分管负责同志切实抓好落实,把洁净型煤取暖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二)加大政策支持。按照不增加农户取暖负担、财力可承受的原则,洁净型煤补贴原则上按照每户不超过2吨、每吨补贴不超过500元。其中省级财政结合市县财力情况,实行差异化定额补贴补助方式,对县级测算下达补贴资金。每吨补贴不超过100元。市级财政对洁净型煤按照200元/吨的标准给予补贴,10月底前筹集3566万元下达至县市区;各县补贴标准根据当地煤炭价格、地方财力、群众承受能力和省级补贴资金下达情况等自主确定,原则上不低于200元/吨。各县市区要设置补偿金,对洁净型煤企业因履行保供合同超出部分而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比例补偿。有炉具需求的县市区可依据自身情况,自筹资金研究制定配套炉具补贴方案。落实特殊人群优惠补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个人承担部门,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给予补助补贴。(牵头市政府领导:王世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督导问责。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洁净型煤配送企业要分别担负起相应工作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可委托第三方、组织交叉督导、发现问题专项督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洁净煤取暖工作实行全过程督导检查。各级“双代”办、发展改革、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完善洁净型煤取暖工作考核体系,实行定期调度和通报,对完成目标任务较慢、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群众温暖过冬,或者导致出现重大舆情和群体性事件的相关部门地方予以追责问责,将相关配送企业纳入失信惩戒名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严肃查处劣质煤管控不力、散煤复烧等问题,对相关县市区政府及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追责问责。(牵头市政府领导:王伟、王世昆、程蔚青、刘玉华;责任单位:市“双代”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以及宣传栏、“明白纸”等形式,大力宣传推广使用洁净型煤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政策。通过组织洁净型煤与普通煤试烧效果对比、洁净型煤用户经验宣介等方式,使洁净型煤利用得到更广泛的认知认可,努力营造主动推广使用洁净型煤的良好氛围。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企业要主动加强安全高效使用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广大群众会烧会用、愿意用并用得好,促使洁净型煤推广工作取得成效。(牵头市政府领导:刘玉华;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附表:衡水市2019年洁净型煤保供目标任务表

 

 

 

 


衡水市2019年洁净型煤保供目标任务表

县市区

洁净型煤保供任务

保供企业

配送点

覆盖村

10月底前配送户数完成100%

11月15日前配送量完成80%以上

11月底前配送量完成100%

11月15日前应急型煤最低储备量

户数(户)

数量(吨)

(个)

(个)

(户)

(吨)

(吨)

(吨)

桃城区

0

0.0000

    ——

0

0

0

0.0000

0.0000

0

冀州区

6319

8879.0000

衡水晟虎洁净型煤销售有限公司

9

379

6319

7103.2000

8879.0000

1000

枣强县

2133

2403.7350

河北火旺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553

553

2133

1922.9880

2403.7350

1000

武邑县

5025

5117.1540

武邑百川洁净型煤有限公司

3

76

5025

4093.7232

5117.1540

1000

深州市

33945

42277.8011

深州市博励煤炭有限公司

深州市尚禹洁净煤有限公司

232

421

33945

33822.2409

42277.8011

2000

武强县

12291

9731.0770

武强安盛贸易有限公司

238

238

12291

7784.8616

9731.0770

1000

饶阳县

3072

2887.8700

衡水盛普工贸有限公司饶阳分公司

87

148

3072

2310.2960

2887.8700

1000

安平县

5717

6797.3500

安平县旭洁配煤有限公司

150

200

5717

5437.8800

6797.3500

1000

故城县

36069

35522.4600

故城县光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故城县京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65

265

36069

28417.9680

35522.4600

2000

景 县

38021

45507.5996

景县煤炭建材有限公司

景县嘉成煤制品有限公司

255

255

38021

36406.0797

45507.5996

2000

阜城县

14910

13368.0500

河北火旺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衡水晋能煤焦有限公司

284

284

14910

10694.4400

13368.0500

2000

高新区

261

382.0700

深州市博励煤炭有限公司

1

3

261

305.6560

382.0700

10

滨湖新区

318

449.0600

深州市博励煤炭有限公司

22

22

318

359.2480

449.0600

10

合计

158081

173323.2267

——

2098

2844

158081

138658.5814

173323.2267

1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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